一、停工留薪期到底能休多久?
先明确:停工留薪期,是工伤后必须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休养的法定待遇,原工资福利一分不少 。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一般情况: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延长最多再12个月,合计最长24个月 。
简单记:普通工伤12个月内,重伤最多24个月,不是公司说了算,是医疗和鉴定说了算。
二、停工留薪期没结束,坚决不去上班,合法吗?提前上班能拿双份工资吗?
分两层说,都有明确依据。
1. 没结束,不去上班,完全合法
只要在法定停工留薪期内,你有权不上班,公司必须按月发全额原工资,不能算旷工、不能扣工资 。
理由:《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停工留薪期=视同正常劳动,是法定权利,不是请假 。
2. 没结束就去上班,能不能拿双份工资?
结论:法律不支持“双薪”,但实务有两种情况:
法律层面: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养伤待遇”,上班工资是“劳动报酬”,法条没说可以叠加;
实操层面:
公司愿意给双薪:可以,法律不禁止;
公司只发上班工资:合法,不算违法;
重点:提前上班=视为你自愿提前结束停工留薪期,后续不能再补要没休完的工资。
一句话:不去上班合法拿全薪;去上班,公司给单薪合法、给双薪是人情,别硬要双薪,没法律强制。
三、工伤复发了,还能再拿停工留薪期工资吗?
结论:能,但有条件,法律明确支持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第30条、第32条、第33条的工伤医疗待遇、康复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1. 医疗费、康复费
治疗工伤复发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治疗的,可以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4. 辅助器具配置费
需要配置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特别提醒:
1. 工伤复发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如果公司不认可,可申请再次鉴定。
2. 已经领取过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不会因为工伤复发而退还或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