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参保人是否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取消了60日的申领期限,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随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4、只有失业了考取证书才能领取补贴吗?考哪些证书能领取补贴?会计、税务师类证书可以领取补贴吗?
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并不是“失业了才能领补贴”。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对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申领一般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目前,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缴费满3年阶段性放宽至满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底。同时,对是否将会计、税务师类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政策上并未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