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促进稳岗就业 四项政策惠企惠民
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
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济南市失业保险实施四项优惠政策:
企业申报稳岗返还流程:
★
1、劳动合同备案
企业在申请稳岗返还前,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本单位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含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企业),未备案的需在申报前备案。
2、提出稽核申请并接受稽核
申报企业在完成劳动合同备案后,于5月6日至31日期间,市直、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高新、南部山区、莱芜、钢城区参保企业将稽核申请通过邮箱或传真报送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邮箱jnssbjsyc@jn.shandong.cn。传真电话:68966712),由市社保中心安排对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章丘、济阳、长清、平阴、商河参保企业将稽核申请报送至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由所在县区社保机构安排对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
接受稽核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1-1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工资发放明细表(电子版);
(2)2017年12月-2018年11月的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费用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
(3)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稳岗返还,如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发放工资的,需提供用工单位的上述资料。
3、网上申报及报送材料
经稽核,取得《足额缴费证明》的申报企业,于10日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济南市2018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提交申请。
其中,经营困难企业需向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提交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待岗职工情况证明;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交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劳务派遣协议书及复印件、《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企业明细表》(附件3);兼并重组、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被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企业,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
提升补贴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山东省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服务大厅——个人办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在外省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和在省内外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携带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4号窗口现场申报。